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

大抉擇,轟轟烈烈的大熱情與執著

所以你不覺得自己幹過什麼轟轟烈烈的事?

張照堂:我做的事都是些順其自然的事,也許是正好處在的環境或者是生活的際遇,有些碰到了就去做了。然後有一些成績留下來,就這麼回事而已。我一直也覺得自己很多事都努力不夠。意思是說,如果能一直很執著、熱情、專注、戮力地去做某一特定的事,不要受其他影響的話,有毅力地專供一件事,那也許做的可以更所謂大一點,壯烈一點。可是我覺得自己這一方面還不夠,對影像的堅持工作,只是個小抉擇,不算大抉擇;也因為這種欠缺,所以也就構不成所謂轟轟烈烈。


你提過關於自己從前的工作經驗裡,不管是創作或是謀生,都算是幸運地在你的時代中遇上了一些人,一些朋友,可以合作些如今文化人們都還在討論的事。

張照堂:是吧,我認為自己還算幸運,經常有機會遇見一些好友和人們,覺得該可以一起做事的默契跟看重,所以偶爾能做些什麼。不過我也必須講,有這樣的工作機運,有時候別一開始就把姿態放得太高;做了再說,先待一待,可以做的先做,別好高騖遠,堅持非要如何如何才做,不必說開始就一定要幹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,慢慢用時間、在當時的環境裡去耕耘一點一點成績,那麼後續的機會也許自然會來成全,我想,做事也必須有這樣一種耐心罷。


你剛才所謂的耐心和你先前所謙稱不足的執著、熱望、努力和專注,所指涉的對象是什麼?意思是說,從你十幾二十歲開始接觸攝影起,到後來開始拍些所謂概念式照片的時期,及之後到廣告公司與電視台擔任攝影師時開始拍的鄉土人事,乃至於拍電影及後來整理蒐集台灣的老攝影家和介紹中國近代攝影,與近來參與紀錄片推廣活動和教學,並主催一些影像書籍的出版,且編輯了幾本專題攝影集,這不只是要有耐心同時不也需要你所謂的執著、熱情與毅力嗎?

張照堂:那當然,對影像的熱情和關心是一直都有的。我指的是純粹、執狂地陷入拍照創作,如果說可以在某一段時間不必去考慮生活現實的事情,比如說能夠有個半年或更長時間去拍照,住在遠點的地方,稍微待久點、看透徹些並且拍些有意思的作品出來。

其實現在想想,在我的生涯過程中應該就去做幾件這樣的事,可是我並沒有。可能也許是自己的擔負——責任的擔待、個性的考量、經濟的問題——這些要考慮的話,就沒辦法去想做這種絕對、主觀的事了。而這種絕對主觀出擊的事,或許才是大抉擇,轟轟烈烈的大熱情與執著。


但是像這樣的事,難道在你的生涯中一直都沒有機會嗎?

張照堂:不,這樣的機會要靠自己去創造啊!而不是等它發生,等別人給與然後才去做。它是要靠自動自發,前提不是別人是否提供機會,而是為自己好好去做這樣的決定。這種把自己丟在另一個處境、空間長期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,大概就是我所謂的努力或絕對,關於這點,我自己沒有做到。


這樣聽起來好像很浪漫主義,因為其實極少人能夠如你所說有如此這般的機會或堅定的決心毅力,可以放下現實生活的顧慮與人生的擔負,脫去和親近周邊社會的干係而到另一個世界、另一個人間,去完成這個人間的想望。

張照堂:但是要做完全、徹底的創作者,不就應該要有如此的衝勁跟決斷,在有生之年去做這樣的事。當然,在我們的環境是很難做到如此極致,但我相信要成為一個創作者是要有相當的主觀、堅持與極致。



——《看‧不見‧張照堂》pp.53-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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